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

海峽對岸的母親: 八、母親岳母誤會頻頻


八、母親岳母誤會頻頻

    大陸來臺依親的人,難以適應臺灣生活環境,與親人缺乏感情,未能和睦相處,多有聽聞,母親來台最讓我耽心的是,她和岳母能否和睦相處,我一再的探詢妻及岳母的意見,雖然我極盼能早日接母親來台,達到我幾十年的心願,但是我也顧慮到母親和岳母日夕相處難免發生不愉快的事情,我也考慮,遲緩一些時日。這些顧慮幸蒙岳母及妻滿口保證會體諒兩岸生活思想的差異,不會計較母親的言行,不會和母親發生不愉快情事,何況我們也已租了一間房屋,岳母住在四樓,母親住在樓下,接觸的機會也不多,應該不至於如我所顧慮的問題發生。不幸的是母親來台不到一兩個月,就接二連三的發生不愉快的事情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事情發生的緣起,可以說是芝麻小事,某日黃昏,兩老閒聊之間,母親對岳母說:「我的兒子,你的女婿,快下班回來了。」母親這句話應無什麼用意,只是語言中多加一些潤飾而已,這也應該是可以理解的事,可是岳母對這句話卻非常在意,她責怪母親何必把兒子、女婿身分分別的這麼清楚,她當然知道是女婿不是兒子,她也不會搶去母親的兒子,母親何必擔心兒子被搶走,母親何必說的這麼明白?
    這件事的發生,讓我警惕到岳母對於這類事情本來就很介意,她非常在意被認為依靠女兒、女婿。  而且由於當我與妻談婚娶時,岳家曾要求一個男孩從娘家的姓,承嗣岳家的香火,我以非入贅,我也不可能入贅,不能接受這個條件,但若岳家自行去收養孩子,我原負責養育。婚後孩子相繼出生,招顧已甚吃力,迄無力收養孩子,而且也難找到出售男孩子的對象,妻對此雖能諒解,但岳母卻耿耿於懷。雖然經過十多年的歲月,有一些化解,歷經多年的教訓,也使得我能處處小心,處處提防,母親來台,即使是第一天,我也不敢對母親表示太多的親切,我也不敢對母親做太多的照顧,可是母親怎能瞭解這些,母親性格一向直率,再加上兩岸生活思想上的差距,這些問題的發生,可以想見是無法避免,但是卻沒料到會演變到不可收拾的嚴重。不愉快的事情一件接一件的發生,而這些事件,都夠資格稱它為雞毛蒜皮的小事,可是卻引起岳母誤會,兩位老人家聊天時,母親說:白天他們都不在家,我在樓下替他們看家,你在樓上看家,你管樓上,我管樓下。「為了你就管樓上,我就管樓下。」這句話,岳母很生氣,岳母誤解為母親要她在樓上,不讓她到樓下來,岳母每天下樓洗澡,母親問她「為什麼不在樓上洗澡呢?」母親不知道樓上沒有熱水設備,母親問話的意思,可能是她認為老人家上下樓梯不方便,不如在樓上洗澡應較方便。可是岳母卻誤會為母親不讓她到樓下來洗澡。這些風波,雖然經過我向岳母解釋、道歉,雖算平靜的過去,更糟的是,岳母下來洗澡時,母親常搶著先洗,岳母及妻都認為母親實在太霸道,我也覺得母親這種行為有些怪異,照母親過去的為人不至於如此蠻不講理,可是我又不能不相信妻說的事實。不幸的是這些事情都是發生在我不在家的時候,我不瞭解發生的全盤經過情形,而且母親也不承認有這種行為,即使有此行為,她也記不起來,我不在家無從防範類似情事發生。我祇好請妻留意在岳母要下來洗澡之前,先安排母親去洗澡,避免同樣的事情一再的發生。有些事情的發生,實在是不可思議的,也是防不勝防,母親到樓上陽台上去收她的衣服,發現衣服上有一點類似油漬的污點,就拿過去給岳母看,並對岳母說她沒有到廚房做事,衣服上怎麼會有油污呢?岳母又誤會為母親責怪她弄髒衣服,而且說母親態度兇惡,語氣迫人,當時有她的三女在旁作證。當然這件事又不能不讓我不相信母親講話的態度或語氣欠佳。母親真的變了,我只能嘆息四十年的分離,使母親變了。
    她們閒談時,不知她們話從何談起,母親說她在這裡只是客人,她在這裡也不知道兒子每月賺多少錢,妻插入問母親說,台灣錢你也不會用,你兒子將薪水交給你,你會用嗎? 你知道一天要多少買菜錢嗎?母親答稱:「我有這個權力就會用,在福州還不是自己每天上菜市場買菜。」這些閒聊原無什麼麼意義,可是岳母又誤會為母親要抓權,妻也是這樣的認為母親要管這個家,她是一家之主…要有權力。母親的言語或許並沒有什麼意義,祇是多了「權力」兩個字。她好強,她仍然不服老,她仍然有年青人的衝勁,她怎會認輸她自己不會買菜,不知用錢呢?她到台灣來,妻要替她做幾件睡衣衫褲,她卻搶著她自己會做,她還說她年青時父親的皮袍都是她親手做的,她身上穿的衣服也都是她自己做的,可是事實上她已經不行,妻裁一件給她自己做做看,結果她一天也縫不到一兩行,她看到妻踩著電動縫衣機,飛也似的一兩小時就替她做好一套睡衣,她只好認輸說她不會用電動縫衣,她也要學著使用。
    嚴重的是鴕背,使得她走路非常的吃力,完全要依靠拐杖來支撐,有一天下午,她要拿棉被到四樓去曬,我們要替她拿上去,她卻偏要自己上去,我們笑她說,你一手拿拐杖,一手抱著這樣大的棉被那有能力走到四樓,她就是不服氣,要和我們賭一賭,她只走了幾層樓梯,就走不動了,但是她並不罷休,她乾脆把拐杖掉在地上,一手抓著欄杆,一手抱著棉被,終於登上了四樓,我怕她跌倒,一直在後面叫她不要勉強,她不為所動。從妻告訴我的她們之間對話理解,母親要的不是權力,她當然瞭解她沒有管理這個家的能力,管這個家與她無關,她到台灣也從未問過我擔任什麼工作,什麼職務,每月薪水賺多少,她自己也曉得她對台灣的社會不瞭解,她對這個家庭不瞭解,她怎會想要管這個家的權呢?但是她不認為她沒有這個能力,她有能力去買菜,在福州她不祇是照顧自己的起居飲食,她還照顧堂弟的起居飲食呢,她怎會承認她沒有這個能力。這些事情的發生,岳母及妻所說的都是事實,因此母親在家人的印象中是一個蠻不講理、霸道、自私的怪人。
    事情的發展,居然發生令人想像不到的嚴重,岳母的一件新做的短衫不見了,卻在母親的屜中發現被剪成數片,捲塞在屜的角落中,雖然是偷偷的把這件衣服拿走,但是對母親又加上一個「狠毒」的罪名。我對這件衣服被剪並不懷疑,但是我認為必須弄清楚究竟是故意或是誤會,母親也有一件同樣的短衫,當時妻做二件,岳母及母親各一件,母親是否誤以為是她的衣服把它拆開剪開修改呢?所以必須看這件衣服如何剪法,抑或是母親不喜歡這件衣服而把它剪碎,我認為母親若是心存惡意,她怎麼還會把它留存在自己的屜內,她也可以在去佛寺拜拜時掉棄在外面,我想看看這件衣服剪成如何樣子,妻則以事已過去不必追究,我也不能問母親,她最不興別人翻她的屜櫃。為了一家的和諧雖然不了了之,可是岳母從此不再與母親講話。
    母親做了這樣多得罪岳母的事,她自己卻似乎一無所知,或許她感到不解,岳母為什麼對她不理不睬,母親居然去責問岳母,「我也沒有得罪你,為什麼對我不理不睬呢?」兩人話不投機幾乎起了衝突,據妻說母親態度兇悍,甚且要打岳母,幸有她居中欄著,否則岳母必挨打。母親真凶惡,母親變了,我也想不通母親何以變的如此不通人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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